宜蘭市泰山路發生一起「開門殺」交通意外。蘇姓女子駕駛白色車沿泰山路往員山方向行駛,把車停靠在慢車道後準備下車,疑似未先留意後方路況便貿然開啟左前車門,導致後方一名蔡姓微型電動二輪車避讓不及正面撞上。騎士連人帶車彈飛約5公尺,重摔至道路中線,骨折送醫。
宜蘭警分局指出,警方於 22 日中午 12 時許接獲報案,指出泰山路段有發生。警員與趕抵,現場零件散落,蔡姓騎士嚴重骨折,所幸意識清楚,隨即由救護車送往醫院救治;蘇姓女駕駛則未受傷,其座駕左前車門受損嚴重。經警方對雙方進行酒測,數值均為零,排除酒駕肇事。
針對這起事故,警方初步研判蘇姓女駕駛疑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56-1條規定,依法汽車駕駛人或乘客於臨時停車或停車時,若未依規定開啟或關閉車門而導致肇事,最高可處新台幣4800元罰鍰。
警方呼籲,類似事故多因駕駛貪圖方便或忽略後方車流所致,駕駛人停妥車輛後應落實「開車門安全5步驟」,首先看照後鏡,接著轉身向後看並確認安全無人車,再以反手開車門至適當縫隙,最後確認安全後儘速下車並關門,確實執行「荷蘭式開門法」能有效消除視線盲點,確保用路人安全,避免害人害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