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板橋區一名王姓男子與前女友因故分手後,以兩人交往期間,曾為女方知出多筆款項,屢屢向對方追討,期間女方雖陸續償還,仍有約17萬8千元未還。豈料王男竟自去年7月中旬起,不斷以LINE傳送訊息,恫嚇、脅迫女方與其發生性關係,新北地檢署依強制未遂罪嫌起訴王男。
檢警調查,王男在兩人分手後,不斷向被害人催討上述,被害人則向王男表明,自己無意拖欠,但目前尚無能力一次悉數償還,王男則堅持女方須限時償還。
為此,王男自去年7月14日凌晨3時起,陸續傳送「我隨時可以去找你 去作未完成的事」、「不燃我明天依樣去找你 履行你的義務 我的女人」、「那你明天晚上等我」等噢,脅迫被害人已發生性關係抵償債務。
被害人先是嚴詞拒絕,最後選擇報警提告。王男到案後,僅承認傳送上述訊息給被害人,卻對相關內容難以自圓其說,被認定是空言狡辯,與調查所得事證相悖,因此不採信其辯詞依法起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