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推出「三○○億元中央擴大專案」減輕租屋族負擔,卻屢傳詐領案。桃園市呂姓、陳姓男子涉偽造租約詐領補助一萬六千元,被桃園地檢署依詐欺取財、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等罪起訴,過往也曾發生租約終止、虛構租賃地址或關係、非居住用途卻申請補貼。
國土管理署副署長朱慶倫說,已加強查核,對有詐欺嫌疑案件,將資料送交檢警調查。國土署表示,過去由審核完畢,國土署即發款,現改為多重查核,地方政府初步核准,國土署再複核,若查覺身分不符,即要求繳回溢領款項,若發現詐領,將向檢警提出異常情形報告。
檢警調查,桃市呂姓、陳姓男子二○二三年四月合謀虛構租屋事實,利用他人房子偽造租賃契約資料,同年十一月起向國土署申請租金補貼,共詐領一萬六千元;桃市住宅發展及都市更新處接獲檢舉展開查核,訪談及房客,房東稱未租屋給呂、陳,住發處比對發現申請人疑偽造租約詐領補助,函送檢警偵辦,桃檢起訴呂、陳。
另外,台北市黃姓男子租約於二○二三年八月終止,仍持續申領租金補貼,並偽造租賃契約再申請,共詐得六萬○九六八元,台北地方法院依詐欺取財、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判四月得易科罰金之刑。
近年各地均傳出詐領租金補貼案,光是桃園四年就移送四十件,常見偽造租約詐領或冒名家人請領,甚至有房東以多名租屋人頭詐領。
桃市住發處指出,中央放寬租金補貼申請條件,房客申請補助不需經房東同意,可能鑽制度漏洞,住發處受理申請會比對資料、後續查核,不過租金補貼申請案量龐大,若申請人合謀或鑽漏洞,承辦人員不易在第一時間發現。
住發處人員說,審查時會逐案檢視租賃契約,如發現塗改或資料異常,會要求申請人說明,確認租賃地址與居住情形,若房東在隔年申報所得稅時,發現名下房屋被登錄為「公益出租人」而反映,也會追查相關租賃資料。
國土署在二○二二年七月推動三○○億元中央擴大租金補貼專案,補助戶數由十二萬戶增至五十萬戶;二○二三年七月至二○二五年元月起放寬條件,戶數增為七十五萬戶,每月補助金額從二千元到最高一萬四四○○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