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2025年為反制大罷免,台中市黨部第一組組長伍康龍下令與書記長陳劍鋒等33名幹部、黨工,以「抄寫黨員名冊」方式遞交罷免民進黨、,命黨員自帶藍筆、黑筆交替抄寫,偽造4258分名冊;台中地院今判34人均有罪,其中32人緩刑,附帶條件應向公庫支付金額加總高達323萬元,僅周姓、買姓黨工2人沒緩刑,可上訴。
伍康龍、陳劍鋒今也到庭聽宣判,但事後2人均表示不作評論。
台中地院今上午宣判,審判長9點30分準時宣讀主文,由於被告多達34人,部分有諭知褫奪公權且多數宣告緩刑,並有應向公庫支付金額等緩刑條件等,光是朗讀主文就耗時15分鐘。
中院今依違反個人資料保護法等,判伍康龍1年8月、3月,褫奪公權2年、緩刑5年,應向公庫支付30萬元、參加法治教育2場。陳劍鋒判1年6月、3月,褫奪公權2年、緩刑5年,應向公庫支付25萬元、參加法治教育2場。
其餘30名黨工部分,各判處3月至1年2月不等,部分褫奪公權2至3年,各應向公庫支付3萬元至15萬元,均應參加法治教育2場;周姓、買姓黨工部分,各判9月、1年,未諭知緩刑,且刑度不得易科罰金,未來若判決確定恐入獄。
經統計,中院今諭知32人緩刑附帶條件中,應向公庫支付金額介於3萬元至30萬元不等,累計加總達323萬元。
台中地檢起訴指出,國民黨台中市黨部2025年1月中、下旬,開會決議反制罷免,並針對綠營第一、第七選區立委蔡其昌、 何欣純發起罷免案,由伍康龍擔任罷免事務總負責人、陳劍鋒協助。
2人為達台中市第一、第七選區罷免案提議人數應達2235人、3297 人,為求迅速達成人數門檻,起意使用抄寫國民黨黨員名冊方式,大量抄寫偽造,並在黨部LINE群組傳訊,要求執行長、副執行長隔天赴市黨部出席「專案講席」,還要攜帶藍筆、黑筆各1支。
檢方查出,23日「專案講習當天」伍康龍、陳劍鋒等34人出席,伍向與會人員說明罷免對象為蔡其昌、何欣純,要求大量抄寫黨員名冊,還提醒「勿抄寫80歲以上黨員、勿寫簡體字、於黨員名冊註記已抄寫之人以避免重複抄寫、須以黑筆、藍筆交替書寫。」
檢方統計,伍康龍、陳劍鋒及黨員等34人,前後遞交中央選舉委員會的名冊,有高達4258份是偽造,痛批侵害選民隱私權,使罷免提議程序淪為政治操作工具,更挑戰憲政秩序、破壞選舉罷免制度,依違反個資法、偽造文書等罪嫌起訴34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