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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課鈴響!新竹某國小生走廊奔跑撞擊致開顱 家長求償百萬

上課鈴響!新竹某國小生走廊奔跑撞擊致開顱 家長求償百萬

新竹林姓低年級學童在教室前中庭遭到高年級王姓學生撞擊,導致林童頭部及身體倒地,林童返家後隔天持續嘔吐及頭痛,就診發現有頭部骨裂及腦出血,並接受開顱手術,林童家長向王姓學生和其求償百萬,新竹地方法院審酌雙方過失比例後,判決王姓學生與其父母須連帶賠償約28萬。

判決書指出,林姓學童在2024年11月19日下課時,在教室前小中庭遭到王姓學生以身體大力撞擊,導致林童頭部及身體倒地,導師帶往學校保健室冰敷及觀察,當天返家後就有食慾不振,隔天上午開始持續嘔吐及頭痛,就診後發現有頭部骨裂及腦出血,緊急開顱手術。

林童家長主張事故造成孩子身心重大創傷,除醫療費用與交通費用外,並請求60萬元精神慰撫金,父母另各請求20萬元精神慰撫金。王童家長則抗辯,雙方皆在小中庭奔跑,林童亦有過失,且學童術後恢復良好,慰撫金金額過高。

法院審酌,王童是國小高年級學生已具相當識別能力,於人多場所奔跑未注意他人安全,對事故應負過失責任,其父母作為法定代理人應連帶賠償。不過,事發時小中庭屬低年級活動區域,雙方聽到上課鐘聲後均加速奔跑,受傷學童對可能發生碰撞亦未注意,難認毫無過失,酌定雙方過失比例為被告80%、原告20%。

在賠償金額部分,醫療費與交通費獲全數認定;精神慰撫金方面,法官審酌學童年齡尚幼、傷勢嚴重且須接受開顱手術,認為請求60萬元過高,酌減為30萬元。至於父母主張身分法益受侵害部分,法院認為孩子已順利出院並恢復就學,未達「情節重大」程度,駁回其精神慰撫金請求。最後判決王童與其父母需賠償受傷學童23萬4000元、其父親4萬9149元。

新竹地方法院。記者郭政芬/攝影
新竹地方法院。記者郭政芬/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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