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尤姓婦人和蕭姓丈夫多年後,2022年3月9日中午,尤女與蕭男又因感情問題起爭執,當天下午4時許,尤女見蕭男在沙發上熟睡,拿熱水朝蕭男潑灑,造成蕭嚴重燙傷,尤女被依重判5年8月徒刑定讞,蕭男另提300萬4000元求償,法院判尤應賠償42萬6千元。
判決指出,曾擔任鋼琴老師的尤女和蕭男結婚多年,兩人於2021年11月8日調解離婚,尤女搬回前鎮區住處,但偶爾仍會回到蕭男住處拿東西。
2022年3月9日中午,尤女回到該住處,蕭男邀她一起吃午餐,結果2人在飯桌上又因感情問題發生激烈口角,當天下午4時許,尤女見蕭男躺在沙發上睡著,便趁機拿滾燙熱水朝蕭男身上潑灑,導致蕭男全身有50%至59%燒傷,皮膚受到永久傷害。
高雄地院審理後,依重傷害罪判尤女5年8月徒刑,她不服上訴,高雄高分院、最高法院均維持原審刑度確定。蕭男事後另提民事求償,向尤女索賠300萬4000元。
高雄地院審理時,尤女否認朝蕭男潑熱水,稱當時她在廚房切水果,聽到熱水瓶破掉聲音後蕭男已被燙傷,後來又稱如果法院認為是她潑熱水,蕭男也未提出醫療費用等單據或證明。
但法官依據卷內事證,認定是尤女朝蕭男潑熱水才導致蕭燒燙傷,計算看護費、醫及精神慰撫金後,僅判尤女須賠償42萬6000元。尤女不服再上訴,高雄高分院審理後,合議庭認為原審判決合理,維持同一賠償金額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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