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前副市長顏純左四子顏大鈞被控打著「政二代」招牌,利用父親光環招攬投資,涉向梁姓女子等6名吸金上億元,梁女當庭哭訴「家庭快破滅了」,顏本人外,梁女等人希望讓他回家好好處理,法官准予300萬交保,惟因金額龐大,僅3人和解,台南地院今上午宣判7年10月,可上訴。
台南地院審理時,顏大鈞說,當初為了賺錢、周轉而借錢,之後也因利息太高,致債務越滾越大,因此才會想到出國,逼家人出面幫忙處理,「我知道我錯了」。據了解,顏與3名被害人和解,據了解,他已付賠償金額為債務的1-2成。
受害人梁女提及向家人及友人借錢給顏,自己也快撐不去了,每天與先生吵架,「家庭快破滅了」她哭訴,至少要回3000萬元,一解燃眉之急。6名被害人均不反對讓顏回家,處理債務。
檢方起訴指出,顏大鈞明知自己無資力,且手上並無投資項目,利用其父親顏純左前為台南市副市長身分、政商關係良好,取信於被害人,分別於2021年至2023年間,佯稱有市府重劃區、科技執法等工程標案可投資,賺取利息分潤等理由,向陳姓等5名被害人涉詐取財物,計達9198萬多元。其中,梁姓被害人於前年6月至8月間,面交37次,計達4375萬元。經檢方追加起訴,累計金額約1.2億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