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周姓男子到朋友家聊天,不滿陳姓男子酒後到門前叫囂,竟持柴刀狠刺陳胸口一刀斃命,陳的目睹兒子慘死街頭模樣;台中地院國民法庭密集審理3天,檢察官以周男手段「快、準、深、狠」,主張犯罪求處13年6月至14年6月,合議庭評議後今下午將宣判。
檢警調查,周男(47歲)2025年3月20日晚上8點多到龍井區遊園南路巷找屋主聊天,陳男因和屋主有糾紛,酒後到他家前呼喊、叫囂,周多次驅趕無效竟拿1把柴刀迎面刺向陳的胸口。
陳遭刺摀住胸口轉身要離去,才走不到10公尺就昏迷倒地,大量鮮血噴濺在柏油路上,當晚陳的母親回家途中見有人倒臥血泊,近看發現衣著熟悉,將其翻身驚覺是兒子,當場嚇到崩潰;檢方偵結依殺人罪嫌起訴周。
台中地院今上午科刑辯論,公訴檢察官陳昭德直言,周男涉犯殺人行為造成生命的喪失,由被害人最愛的人承擔,陳男年邁的母親目睹兒子慘死,被迫記下孩子倒下的畫面,簡直是雙重毀滅,陳男負擔起一家四代經濟、生活,卻一刀被周男摧毀,所生損害部分應特別從重。
陳指出,周男面對手無寸鐵的陳男,持柴刀刺入陳男接近心臟位置,深達15公分,一刀斃命後還補上一腳,形容周手段就是「快、準、深、狠」,另陳男當時只是喊人想找朋友,周受到刺激甚小,卻反應極端。
陳昭德也說,周男犯後清洗凶刀藏在客廳桌下,還馬上洗澡、洗衣服,急著滅證並誤導警方辦案,還以「我以為只是畫到對方」、「他自己爬起來」等辯詞,甚至欺騙檢察官稱自己有躁鬱症、固定看診,犯後說詞反覆、否認犯罪謀求輕判,至今也沒彌補被害家屬。
此外,周男前科累累,自1997年起多次因吸毒涉案,平均每2年不到就犯罪1次,其中還7度被通緝,顯見他有逃避刑事責任的習慣,然而其尚有家庭系統支持,綜合考量認為有6項應從重因子、1項從輕因子。
陳昭德表示,本件無求處死刑的條件,周犯後基於未必故意,也不符無期徒刑,最後向合議庭建議量處周13年6月至14年6月;合議庭中午後將評議,預計下午4點10分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