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案去年爆發,橋檢今偵結起訴主嫌呂啓田、前市議員特助石麗君等12人,該集團鎖定美濃、彌陀多處土地,靠著先盜砂再回填手法,將土地價值吃乾抹淨,1年海撈超過2億元,該集團分工縝密,還找人頭承租,就是為應付被查緝後,也無財產可供執行。
美濃大峽谷案共分兩區域,一為段470、471地號,第二則為成功段1045、1047、1052地號;綽號「田仔、田董」的主嫌呂啓田主導盜採砂石、回填廢棄業等事業已久,是美濃地區知名土尾,石麗君則與呂啓田合作多年。
檢警查出,2024年6月間,石麗君稱要種植香蕉等作物,以1600萬元向邱姓地主購入成功段470、471號土地,再與人頭承租人王國正簽租約,由王負責現場指揮、看管。
同年8月,土地完成移轉後,王國正便指揮挖土機開挖盜採砂石,期間雖被市府發現,但也僅依土石採取法開罰300萬元,王收到罰單後,仍持續開挖,直到挖掘出20公尺深坑後,再由呂啓田聯繫土頭,將工地產生的營建廢棄物回填至該塊土地。
同一時間,成功段1045、1047、1052號土地,呂啓田、王國正兩人也用同樣手法,先開挖盜採砂石,再聯繫土頭載運廢棄物回填,直到去年8月「美濃大峽谷」爆發,犯行才停止。
當時國民黨立委柯志恩到現場會勘時,石麗君還陪伴在旁,直到石被檢警調查,才驚覺身為朱信強特助的石麗君,也是盜砂濫倒集團的幕後金主。
石麗君利用議員身分協助砂石車申請通行證,讓持有通行證的司機可以暢行濫倒農地,個司機間利用無線電通聯,若遇警察、環保局人員則隨時回報動態,整個過程宛如在玩捉迷藏。
檢警偵辦時,檢察官曾會同警方、環保局到現地開挖,其中成功段1045、1047、1052號開挖15公尺,仍可見營建混合廢棄物,可見呂啓田集團填埋量之大。
檢方統計,成功段470、471地號填埋量高達14萬7554公噸,成功段1045、1047、1052號回填5萬2273公噸,加上盜採卵石每公噸約280元計算,該集團短短1年內就獲取超過2億元暴利。
由於今年廢棄物清運費暴漲,營建混合廢棄物處理費每公噸至少需上萬元,辦案人員統計,兩塊土地若要清運、回填,恐需付出數億元代價,即便將扣押機具變賣,也難以比擬。
橋檢考量該集團盜採、回填廢棄物數量巨大,集團由呂啟田長期主導,依廢清法、組織犯罪條例等罪具體求刑4年,石麗君求刑2年,其餘10名被告則量處適當之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