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日前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針對行為大幅加重處罰,機車無照駕駛最高可處3萬6千元,而今天是修法上路的第一天,台南有名女騎士遭註銷,上午11時許又騎車上路,經中西區成功路段時被查獲,警方開出第一張。
台南市交通警察大隊指出,舊法(21條):汽車駕駛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無照駕駛),處新6千元以上2萬4千元以下罰鍰,而此次修法明確針對無照駕駛行為提高罰鍰額度,新法:機車駕駛人處新台幣1萬8千元以上3萬6千元以下罰鍰;汽車駕駛人處新台幣3萬6千元以上6萬元以下罰鍰。
交大表示,機車無照駕駛最高可處新台幣3萬6千元,汽車最高可處6萬元,並延長累犯計算期間,對於重複違規者採取更嚴格的處分;同時,無照駕駛車輛得當場移置保管並扣繳牌照,藉此有效遏止僥倖上路的危險行為。
交大也指出,據分析顯示,每逢歲末年初及舊曆春節假期為事故高峰期,自去年11月起實施取締酒後駕車專案勤務,酒駕事故件數已較同期下降13%。警方為維護春節期間市民朋友團聚出遊交通安全,2月將延續取締酒駕大執法,持續加強取締酒駕違規行為。
同時,交大強調,酒駕不僅危害自身安全,更可能造成無辜用路人傷亡,任何酒後駕車行為,警方均將依法嚴正取締,絕不寬貸。
※ 提醒您:禁止酒駕 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