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育誌三度判死,歷次鑑定報告都認為「再犯可能性高」,依監獄諮商師證詞,認為不能排除矯治可能,發回更審後逆轉改判無期;死者鍾女母親昨發千字長文,痛訴鑑定都顯示梁再犯風險高,仍以「可期待教化」,是將社會置於樂觀的假設中。
鍾母說,女兒最後一段時間感受到恐懼、疼痛與無助,被侵害過程中知道自己正走向死亡,「對我而言,這些不是判決書中的冷靜文字,而是我一輩子都無法抹去的畫面與心痛」。
她說,凱旋醫院、嘉南療養院都指出梁育誌再犯風險高,屬於教化困難對象,法院卻在鑑定結果之下,認為「監禁、治療與教化可以更生」,將希望凌駕於風險評估之上,排除量刑重要依據。
她痛批究竟還需哪些要素,才會被司法認定為最嚴重犯罪?將鑑定警訊輕描淡寫成「可期待更生」,彷彿告訴被害人,即使專業評估已示警再犯風險,只要被認定「可教化」,仍可被視為制度能承受的代價,「這不只是我個人的悲痛,而是制度須正視的問題」。
法界認為,現行鑑定再犯可能性只是被告當下狀況,十年、廿年後再鑑定是否一樣?以梁育誌來說,屬於性侵跟殺人結合犯,若性犯罪有再犯可能,殺人沒再犯可能,又該如何解讀?教化無法量化解釋,全憑法官如何解讀鑑定報告,這是目前司法讓人無法信任的問題。
律師洪紹倫說,社會最不能接受逃死理由為「被告可教化」,完全忽視被害人及家屬權益,以現行制度來說,梁育誌服刑廿五年後就可申請,對家屬是二次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