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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義商圈空橋上演「活春宮」 姊弟戀情侶繳1萬判緩刑…法官:避免再犯

信義商圈空橋上演「活春宮」 姊弟戀情侶繳1萬判緩刑…法官:避免再犯

臉書社團「爆料公社」去年有網友上傳一則在台信義商圈空橋上拍攝的影片,一對男女於空橋上演「」,檢方對李姓男子、王姓女子聲請簡易判決處刑。台北地院審理,判2人各拘役15日,緩刑2年,向公庫支付1萬元。可上訴。

據了解,李與王女透過交友軟體結識,犯行時,李27歲、王女49歲,2人相差22歲,因為同一天生日所以交往。

李姓男子與王姓女子2025年8月28日20時55分至21時9分許,在台北市信義商圈「台北信義威秀影城」的3樓戶外廣場,李以性器裸露後進入王女的口腔及性器,警方循線逮人,將2人依公然罪移送法辦,檢察官偵辦,2人認罪,檢方對2人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法院審理時,依據李、王女的自白、影像翻拍照片、民眾錄影影像擷圖、監視器影像光碟1片等證據,認定2人成立刑法公然猥褻罪。

判決指出,李、王女為滿足一己私慾,在公共場所為猥褻行為,有礙社會善良風俗,並可能使目擊的他人受到驚嚇,所為不該,考量他們犯後坦承犯行、犯行場域、犯罪動機等,量處各拘役15日,諭知易科罰金以1000元折算1日。

判決說,李、王女未曾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審酌他們雖因一時失慮致罹刑典,但已坦承犯行,遞狀表示反省並聲請判緩刑,2人宣告之刑以暫不執行為適當,宣告各緩刑2年,但為避免再犯,命他們各向公庫支付1萬元。

圖為台北地方法院。記者王聖藜/攝影
圖為台北地方法院。記者王聖藜/攝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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