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姓男子是奇美醫院住院病患,6月1日在病房內請求女協助解除手機屏幕鎖碼,趁機伸手摟腰,嚇到女方往前躲避,他竟稱「要不要坐在病床用,這樣比較好用」被拒後,再度伸手摟腰而挨告,他辯稱對女方沒印象,但另案證述他是慣犯,法官判他拘役30日。
吳說,當天清晨4時30分許在病房內按求助鈴,但矢口否認性騷擾犯行。他辯稱,對這位護理師沒有印象,他沒有女方所指訴行為。
護理師指出,對方以協助解除手機屏幕鎖碼為由,令她靠近自己,隨後趁她不及防備之際,以右手摟住腰部,她驚嚇之際將身體往前躲避,對方竟對她稱「要不要坐在病床用,這樣比較好用」,她拒絕後,繼續協助對方解除手機屏幕鎖碼,對方再次以右手摟住腰部。
除了證人於警詢時供述外,檢警也追出另案被害人於另案警詢證述及移送書佐證吳是性騷擾慣犯,事證明確。
台南地院認他犯意圖性騷擾,乘人不及抗拒而觸摸身體隱私處罪處拘役30日,可易科罰金,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