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女子在台北市區騎乘電動平衡車推著坐輪椅的長輩,引發民眾安全疑慮!9月29日連假最後一天,目擊民眾在大同區民生西路及中山捷運站附近先後見到2人,女子一手扶著長輩的脖子,一邊騎平衡車帶動輪椅前進。北市交通警察大隊執法組組長「黃建盛」強調,電動平衡車屬「個人行動器具」,目前不得上路,違者將處1200元至3600元罰鍰。
一名女子在台北市區騎乘電動平衡車推著輪椅上的長輩,引發民眾安全疑慮。事件發生於9月29日連假最後一天,有民眾在大稻埕碼頭附近目擊這位女子在車水馬龍的民生西路上,一邊騎著電動平衡車,一邊推著坐在輪椅上的長輩,半小時後又在中山捷運站附近再次見到兩人。北市交通警察大隊執法組組長黃建盛強調,電動平衡車屬個人行動器具,目前不得行駛於道路,違者將依法開罰1200元至3600元。
目擊民眾高先生描述,當時傍晚五點多,正值連假最後一天的車潮湧現時段,他在大稻埕碼頭附近的台北市大同區民生西路看到這一幕。女子踩著平衡車,一手扶著坐在輪椅上長輩的脖子,另一手搭在扶手上,一邊往前騎,一邊帶動輪椅向前。雖然有稍微靠右行駛,但兩人在大馬路上的舉動仍令人十分憂心。
高先生表示,在大馬路上多少會為他們的安危感到擔憂。他認為這位外籍看護很有心帶著家中長輩出來透氣,但希望他們能在人車較稀少的地方或河堤等區域散步,相對會比較安全。高先生進一步指出,他當時從大稻埕散步,過了半小時到達中山捷運站附近,竟然又遇到同一組人。當時附近路小又是單行道,人車開始變多,讓他擔心一個不小心就會發生意外。
北市交通警察大隊執法組組長黃建盛強調,電動滑板車及電動獨輪車皆屬個人行動器具範疇,台北市目前不允許這類器具行駛於道路上。違反規定者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69條第5項規定舉發,處以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罰鍰。光是騎乘電動平衡車上路就已違法,更何況還同時推著輪椅,增加了危險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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