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檢警調破獲車手集團,偵辦中發現有預付卡集團提供門號給詐騙集團使用,雙方合作無間,經溯源追查總共查獲共犯23人,偵辦過程中車手集團的鄭姓及吳姓辯護律師涉嫌串證、洩漏偵查秘密給同案共犯,地檢署蒐證偵結,將涉案人提起公訴。
今年四月一名張姓少年車手在面交取款時被警方緝獲,雲林地檢署檢察官黃薇潔指揮雲林縣警察局虎尾分局、刑事警察局電信偵查大隊第二大隊、法務部調查局雲林縣調查站擴大偵辦,偵破以31歲葉姓男子為首的車手集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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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過調查,詐騙集團在YOUTUBE上傳投資影片,被害人觀覽影片受騙後,點選影片下方連結,加入詐騙集團LINE群組,詐騙集團再以假投資真詐騙方式,誘騙被害人投資,雲林縣蔡姓被害人遭詐騙630萬後,發現上當,報警處理後,將繼續前來取款的張姓少年當場逮捕。
檢調擴大追查查獲以葉姓男子為首的12人車手集團,又從共犯林姓男子所使用的行動電話預付卡門號,發現以陳姓男子為首的預付卡集團以通訊行、科技公司為名,專門收購預付卡門號提供給詐騙集團使用,從2018年12月至今年5月間,總計收購申辦預付卡門號5000多門、月租門號100多門。
雲林地檢署表示,該案偵辦過程中,車手集團李姓成員的鄭姓、吳姓辯護律師竟將偵查中的卷證資料,透露給尚未到案的葉姓共犯等人,協助車手集團進行串供,妨害檢察官偵查。
雲林地檢將車手集團葉姓男子、預付卡卡商集團陳姓男子及2名辯護律師等23人依相關罪嫌提起公訴,另2名車手集團中的未成年共犯則移送少年法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