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龜山區前日上午傳出一名18歲身心障礙男子當街強擄10歲女童,今凌晨裁定羈押犯案男子。據悉,男子平時與父母及弟弟同住,家境正常,有時男子會和外出,附近說男子個性開朗,平常會打招呼,事發後相當訝異,沒想過男子會這樣。
據了解,領有中度身心障礙手冊的男子平時與父母及弟弟同住,爸爸從事餐飲業,媽媽則從事長照居服業,前陣子男子高中畢業後便待在家;由於父母平日在外工作,因此男子會由住附近的阿嬤照顧,有時會一起出門在附近街坊散步或是幫忙阿嬤做生意,家境還算正常。
鄰居表示,一家人住在附近已有幾十年,前陣子常看到男子與阿嬤出門,並指出男子過去在大家面前並無異狀,雖然表達能力不好,但個性滿開朗,平常沒有看過他攻擊別人;鄰居也說,林男有時會和大家打招呼,還曾戴著耳機聽音樂、在路邊唱歌扭腰擺臀,事發後相當訝異,沒想過男子會這樣。事發後男子家人皆未現身,記者多次致電也未回應。
桃園地檢署昨上午指揮龜山警分局拘提男子,經檢察官訊問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桃園地院今凌晨訊問後,認被告涉犯刑法第224條之1、第222條第1項第2款加重強制罪,罪嫌重大。雖不能認定有串證之虞,但有事實足認有反覆實施之虞,而有羈押原因。審酌被告犯罪情節所生損害之嚴重程度,認為有羈押必要,不禁止接見通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