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號「大貓」的男子權自立23年前迷姦多名女童、拍影片上網兜售,出獄後再性侵友人託顧的小姊妹,他因拒絕警方追捕,去年8月墜樓身亡,但共犯、台北市立美術館員工梁恩睿性侵4名未滿12歲的童女、童男卻一度逍遙法外。基隆地方法院5月底依加重強制性交等罪判他25年徒刑,台灣高等法院今駁回上訴。
一審判決當天,北美館公告梁恩睿2023年因曠職而被解聘,館方是在收到起訴書才知道梁妨害性自主,初步未發現他任職期間有觸法行為,另將梁移送懲戒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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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自立2001年間上網誘騙多名少女,連朋友託付照顧的3歲女兒也沒放過,下迷藥後性侵,再把過程製成光碟,以「大貓系列」販售,一審判無期徒刑,二審減為10年刑;胞弟權自強共同連續製造未滿18歲之人為性交、猥褻行為之電子訊號罪,遭判刑1年,緩刑3年。案件於2004年定讞。
但2023年5月,花蓮警方偵辦案件時,發現犯嫌的行動硬碟中有猥褻、性侵女童影像,8月初查出「案外案」,歹徒竟是住在基隆市的權自立。權受託幫忙照顧同社區的3名小姊妹,涉犯獸行,去年8月20日警方查出權在桃園一所大學上職前訓練課程,持拘票逮人,他佯稱要拿書本等物品,疑畏罪輕生。
梁恩睿2022、2023年間在權自立的住處幫忙照顧3名小姊妹和另一名男童,但他不但拿來情趣用品「跳蛋」來插女童下體,甚至叫男童與女童性交,還拍片紀錄。
梁犯案不只1次,還對著小姊姊的臉打手槍,基隆地院認定他犯加重強制性交、以違反本人意願之方法使兒童被拍攝性影像等14罪。一審批梁對兒童下手,重創他們的身心健康、影響人格發展,危害甚巨,因性自主權有不可替代性、不可回復性,判梁25年徒刑。
案經上訴,高院維持一審見解,今判上訴駁回。
一名昔日曾遭權自立侵犯的被害人指美國有查詢性侵犯出獄後位置的追蹤網站,並公開照片,但我國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不知是在保護被害人、還是加害人,批找不到權自立(權出獄後改名權子源)相關資訊,判決也因為是兒少、性侵案件而不公布加害人姓名。她認為判決書要公開,只要把被害人名字蓋起來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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