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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歲男酒駕闖紅燈撞死斑馬線上婦人 檢方求刑10年

26歲男酒駕闖紅燈撞死斑馬線上婦人 檢方求刑10年

羅姓男子前年9月20日凌晨酒後開車,行經北區文賢一路與292巷路口時,撞飛穿越陳姓婦人致顱內出傷及全身多處骨折,經緊急手術後2天後仍不治,台南地院國民法庭審理,檢方播放案發時陳婦遭撞彈飛至騎樓旁路口畫面求刑10年,羅說,責任在他,不會逃避。

檢方上午論告以羅10年內再犯致人於死,惡性重大。檢方說,羅於凌晨3時40分報案,「那個…有撞到人」,未表明身分,但未等警方到場時即逃逸,經警方調閱監視器影像及車牌號碼,已掌握其肇 事身分,且他將轎車棄置在河堤旁。

檢方說,羅於清晨6時28分又回撥,「喂你好,我要報警」,當時他得知女友與其前夫在一塊,不顧已在酒店喝了3杯馬克杯威士忌仍開車上路,闖紅燈撞了人,仍趕著去楠西,還拿鎮暴槍報仇。檢方認羅不構成自首要件,縱使符合自首,也不該減刑。

同時,檢方也當庭播放陳婦遭撞飛影像,及家人為陳婦慶生的畫面等,認羅已有前科,這次又無照闖紅燈,當天下雨也未減速,撞死在市區穿越斑馬線的行人,酒駕造成極大危害外,也讓陳婦家人身心傷痛,尤其陳婦生日將屆,家人再也無法為她慶生。

檢方認為,羅肇事後有打電話叫救護車,陳婦喪事到場下跪、折紙蓮花等,迄今尚未賠償家屬等情狀,具體求刑10年。

26歲的羅說,他站在這裡,知道自己沒有資格這麼說,然而,他不會逃避責任、推卸責任,也不會選擇逃避,他覺得這是自己選擇做錯事,不該怪罪別人,一輩子都會惦記這慘痛的教訓,一想到阿姨的血沾在身上,如果當時停下來,阿姨就不會失去最愛的家人,他知道說再多對不起都不夠,但他還是要說。

他表示,很清楚自己的問題所在,常被情緒拉著走,現在他遠離不良環境及朋友,記取教訓,開始新的人生,他願意承擔其後果,後續人生不再做傷害別人的人。而國民法庭預定本月27日宣判。

※ 提醒您:禁止酒駕 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台南地院國民法庭今開庭審理,檢方播放案發時陳婦遭撞彈飛至騎樓旁路口畫面求刑10年,預定本月27日宣判。圖/本報資料照
台南地院國民法庭今開庭審理,檢方播放案發時陳婦遭撞彈飛至騎樓旁路口畫面求刑10年,預定本月27日宣判。圖/本報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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