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中市廿一歲陳姓女子去年九月陳屍住處,體重僅卅公斤。檢警查出,陳女詹姓母親兩年來將女兒拘禁房內,每天僅供少量飲食,陳父漠視未處置,導致陳女長期營養不足死亡。檢方昨依凌虐致死罪、私行拘禁罪起訴陳女父母,在押中的詹女移審後,法院裁定繼續羈押禁見。
去年九月廿五日五十五歲陳父報案,稱女兒在房間內死亡,警方見陳女身形瘦小、全身脫皮,且死亡多時,與陳女父母所稱近日仍有見到女兒說法不符,加上鄰居稱陳女疑長期被控制在家,判斷陳女恐遭虐待致死,依私行拘禁致死罪送辦,檢方聲押五十一歲陳母詹女獲准,陳父十萬元交保,出海。
檢方調查,詹女因認女兒居家清潔等生活習慣未達其要求,二○二三年一月間強行為女兒辦理高中休學,再以電線綑綁房門門把,先將她拘禁在住處一樓房間內,之後又限縮範圍至房間浴室,每天只提供少量食糧維生,陳女日漸消瘦、體力枯竭。
去年九月廿一日上午,詹女見女兒未取用房間浴室門口菜粥,敲門呼叫也未獲回應,逕自認定女兒已死亡,沒有施救或緊急送醫,導致女兒因多重器官衰竭死亡。詹女同月廿五日凌晨為防止遺體散發屍臭,解開浴室門口電線,搬出遺體清理浴室,陳男同日見狀報警。
檢方認定,詹女涉犯私行拘禁七日以上且施以凌虐致死罪嫌,屬防治法所定家庭暴力罪,昨天提起公訴,建請法院繼續羈押。
檢方指陳父,明知女兒遭妻子長期拘禁,竟為迴避夫妻衝突,未採有效遏止手段或報警、帶同脫離等救護作為,容任妻子持續犯罪,認定涉犯幫助加重私行拘禁罪嫌、家庭暴力罪,一併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