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姓汽車駕駛及高姓機車騎士近日被查獲送辦,檢方複訊後向法院聲請預防性羈押獲准,強調針對毒駕案件從嚴從速偵辦,防止再犯。
士林地檢署指出,潘6月17日晚上9時許在台北市南港區駕駛汽車肇事,高則在6月20日晚間8時許騎乘機車在台北市內湖區遭警方攔查,2人經警方施以唾液試劑快篩,皆呈毒品依託咪酯陽性反應,員警當場逮捕2人並查扣依託咪酯煙彈等證物,依法送辦。
檢察官複訊後認定,潘、高2人涉嫌施用毒品駕駛動力交通工具罪,犯嫌重大,有反覆實行同一犯罪之虞,分別向法院聲請預防性羈押,後續皆獲法院裁准。
※ 珍愛生命,向毒品說 NO!毒品危害防制諮詢專線 0800-770-88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