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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惡煞大年初六持刀搶劫計程車 士院依加重強盜罪各判7年半

2惡煞大年初六持刀搶劫計程車 士院依加重強盜罪各判7年半

男子林子民與王智源因缺錢花用,今年大年初六合謀「假搭車真」,在基隆市搭游姓男子駕駛的至台北市,到了目的地後1人持刀勒住運將脖子,另1人徒手壓制,洗劫運將身上現金2萬多元後奪走計程車逃逸,警方獲報12小時內,在一家網咖逮捕2人。士林地院審結,日前依加重強盜罪各判有期徒刑7年6月。

判決指出,林子民與王智源今年2月22日清晨4時40分,在基隆市仁愛區愛三路前攔停游男駕駛的計程車,假借要去台北,林坐右前座、王坐在駕駛後方後座,清晨5時17分計程車開到台北市大同區環河北路、長安西路口,王突掏出隨身攜帶的短刀從後方死死架住運將頸部,林則協助動手壓制。

游姓運將拼死反抗,右手手指遭到劃傷、有2公分撕裂傷,頭皮、前頸與前胸也多處挫傷,甚至出現肋骨骨裂,林、王2人以強暴手段讓運將無法抗拒,強行奪走運將錢包2.1萬元現金,更意圖搶走計程車,運將趁隙逃出車外;2嫌駕駛強盜來的計程車逃離現場,隨後把車棄置在新北市三重區中興橋下,接著再搭客運南下台中躲藏。

大同警方獲報立刻成立專案小組,一路追蹤2人行蹤,當天下午4時53分在台中市台灣大道一段的一家網咖內查獲2人到案,查扣剩餘贓款1萬5300元、手機3支,隨後於台中綠川西街起獲作案用的短刀。

林、王審理時對犯行坦承不諱,法官審酌2人正值壯年卻不循正軌謀生,持刀強盜計程車司機,不僅造成被害人極大恐慌,更嚴重破壞社會治安,行為惡劣,但考量犯後坦承犯行、態度尚可,兼衡兩人家庭與經濟狀況,依攜帶兇器強盜罪分別判處有期徒刑7年6月。

士林地院外觀照。圖/本報資料照片
士林地院外觀照。圖/本報資料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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