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名17歲陳姓、黃姓聲稱只是想試車,日前竟未戴安全帽,在台南市黃金海岸風景區停車場內騎乘機車,甚至競速;警方調閱監視器,將2人通知到案,由於現場位置非屬道路範圍,無法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舉發、吊扣車牌,仍依刑法公共危險罪函送偵辦。
近日在社群媒體上流傳兩輛無牌機車在台南市南區黃金海岸風景區停車場內疑似競速影片,轄區第六警分局獲報後,主動調閱監視器查出涉案機車及車主身分,確認案發時間在本月9日,是2名17歲陳姓、黃姓少年所為,昨天通知2人到案說明,2人聲稱不知道那邊不能試車。
警方說明,未成年者無照駕駛汽車,駕駛人處36000 元以上、60000元以下罰鍰;駕駛機車者,處18000元以上、36000元以下罰鍰,車主明知無照仍提供車輛者,同樣要依道管條例處以罰鍰,另吊扣汽機車牌照三個月,未成年駕駛與監護人則均要上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但由於黃金海岸風景區園區非屬道路範圍,無法依道管條例裁罰,第六分局針對二人競速等可能危害公共安全行為,依刑法公共危險罪函送法辦;為避免類似情形再次發生,警方已正式函請台南市觀光旅遊局針對風景區場域研議強化相關管理措施。
適逢暑假期間,為防制青少年夜間聚集黃金海岸風景區滋事、危險駕車或從事其他脫序行為,第六分局已加強該區域安全維護勤務,每日16時起至翌日6時止,針對黃金海岸停車場及周邊區域規劃巡邏及定點守望勤務,即時處置違法及脫序等行為。
警方呼籲,無論是一般道路或公開場合,均非競速或展現駕駛技巧的合法場所,危險騎乘行為不僅可能造成自身或他人傷亡,涉及刑事責任者,將依法究辦;第六分局將持續加強黃金海岸及周邊地區巡查,對於危害公共安全及妨害安寧秩序行為嚴正執法,以捍衛市民及遊客的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