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台灣科技大學、、台北市立松山農工、台北市康寧國小、新北市立鶯歌工商、、三重商工、、內湖高工、花蓮光復商工等10家學校部分教職員,疑為了消耗或彈性運用經費,竟涉嫌勾結廠商以不實名義核銷請款。新北地檢署偵結,依等罪嫌起訴共45人。
檢調追查,涉案的教職員明知學校沒有特定的採購需求,涉嫌與多家廠商合作,以「預收款」名義,開立虛偽的請購資料,並偽造已出貨、驗收合格等假象,讓廠商拿不實發票辦理核銷請款;事後,廠商再依教職員要求購買投影機、印表機、相機、電腦、冷氣機、飲水機等用品。
檢方認定,投影機、冷氣機等物品通常都是學校教學或供教職員、學生生活使用,並非未私用,教職員也非刑法上的公務員身分,因此不構成貪汙罪;全案教職員及堃喬、漢源、堃邑、原昇、凱聲公司的負責人或員工共45人,涉刑法行使業務登載不實文書、明知不實事項填製會計憑證罪嫌,依法起訴。
新北檢另查出詐欺案件,台科大電機工程學系鍾姓教授、電機系施姓教授,及內湖高工電子科的林姓前主任涉嫌要求廠商購買產品作為私用;花蓮光復商工電子科的陳姓前主任疑與廠商有私人借貸關係,廠商匯款至朋友帳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