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人黃子佼涉嫌持有未成年性影像案,依違反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起訴,聯合新聞網( https://udn.com/news/story/7317/8096694 )日前獨家報導,黃子佼出庭答辯時一改認罪口供、否認犯罪,質疑檢察官起訴證據。對此,律師林智群在臉書表示,先認罪,再改口不認罪,「是最冒險的行為」。
「不知道黃子佼在搞什麼」。林智群表示,刑案當事人來找律師,律師第一件事情,律師確認事實真相後,一定會問一個問題,就是要不要認罪。一,罪證確鑿的案子,認罪,就是停損,承認錯誤,地檢署、法院好處理,比較會輕判。二,如果覺得自己是清白的,可以主張無罪,拚到底,沒做的事情,誰也不能要求你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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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說,拚無罪,結果就是大好大壞。大好,就是判無罪、不起訴。大壞,就是地檢署調查了半天,還是起訴,法院調查後還是認定有罪。因為已經花了大量時間審理,法院也不可能輕判,一定比「一開始認罪的情況」來得重。
一般人在訴訟裡面,通常不會改變態度,林智群表示,因為風險很大,不過有時候還是會發生態度改變的情況。一,先不認罪,起訴後改口承認犯罪、到二審改口承認犯罪。這種算是打到一半投降,法院還是會判有罪,但畢竟是投降輸一半,也不會下重手。
第二種情況,先認罪,再改口不認罪。「這個就是最冒險的行為」,林智群表示,因為前面認罪,被告一定講了很多承認犯罪的話,記在筆錄上,「你現在改口,檢察官、法官一定拿你前面講的話質問你,你很難回應」。如果最後證據還是不足,還你清白,就算了,如果審理後還是有罪,一定是重判。
林智群表示,這種情況就是「大好大壞」終極版本,黃子佼選了這條路,「想必他應該已經考慮清楚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