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少年隊1名洪姓警官昨天進,因「面帶酒容」遭檢舉勤前飲酒。督察室派員要求對他,但他拒測。督察室人員查差勤系統,發覺他尚未完成請假,以違反規定涉勤前飲酒,將懲處他2次申誡到1小過處分。
據了解,2線3星洪姓組長昨天進辦公室,因為臉頰泛紅,有人認為他勤前飲酒向督察室檢舉。督察人員到場要求對他酒測,他當場以已經口頭向隊長請過假,拒絕接受酒測。
少年警察隊長陳仁正說,洪姓組長前1天晚間聚餐吃薑母鴨,昨天因同學長輩告別式後,因責任心重,想回辦公室消化公文,便搭車回辦公室,並已經口頭向他請假,他也已經准假,只是查勤系統上還沒點請假。
督察室認為,根據查勤系統,發現洪姓組長沒完成請假,才仍以勤前飲酒違反規定,要求對他酒測,但因他拒測,將依員警飲用酒類禁止服勤規定懲處。

※ 提醒您:禁止酒駕 飲酒過量有礙健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