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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11歲女童偷吃泡麵遭表姊虐死 不施救還傳訊男友嘻笑重判12年

高雄11歲女童偷吃泡麵遭表姊虐死 不施救還傳訊男友嘻笑重判12年

11歲女童和表姊同住,前年1月1日晚間,表姊不滿女童偷吃便罰她交互蹲跳、半蹲,甚至拿棍棒抽打女童,女童不堪重擊倒地,表姊也未將女童送醫,直到隔天見情況未改善才送往醫院急救,女童住院近兩個月仍宣告不治,高雄地院依傷害致死罪判表姊12年徒刑。可上訴。

判決指出,女童出生後被診斷有輕度身心障礙,平常由住在鳳山的表姊及表姊負責照料,前年1月1日,表姊發現女童偷吃泡麵,便要她交互蹲跳、半蹲處罰。同日晚間7時許,表姊變本加厲,不僅徒手掌摑女童、用力捏胸,還持塑膠棍棒猛烈抽打其頭部與背部,體罰直到晚上10點才結束。

女童負傷倒地昏迷,表姊也只是扶她到沙發休息,直到隔天清晨見女童仍舊昏迷才送醫,因腦部受傷嚴重,急救約2個月,同年2月28日仍宣告不治。表姊經雄檢調查後依傷害致死等罪嫌提起公訴。

高雄地院審理時,法官檢視女童驗傷報告,發現女童到院時全身有高達21處新舊傷痕,致死原因應為左耳受到外力撞擊,導致左腦出血,因站不穩而右側著地,表姊未能及時將女童送醫,導致女童最終重度昏迷並死亡。

法官還發現女童昏迷後表姊不僅未積極求救,甚至傳訊息給男友「我以為他真的要死了」,還傳捶地大笑的貼圖,「感覺腦子更有問題了」,顯見對於生命的漠視,態度異常冷血。

即使女童父母與表姊以80萬元達成和解,但法官認為,表姊過去常以肢體暴力管教女童,曾受校方多次通報並接受親職輔導仍毫無改善,即便表姊平時有提供基本生活照料,但功過仍無法相抵,依法重判12年徒刑。

高雄地院。圖/本報資料照
高雄地院。圖/本報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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