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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男靠偷拍找刺激 10年逾110GB檔案加3千張「裙底照」

高雄男靠偷拍找刺激 10年逾110GB檔案加3千張「裙底照」


高雄31歲朱姓男子去年7月接連偷拍服飾店員、捷運上班族遭逮,警方到朱男住處搜索,發現朱竟珍藏3000多張「裙底照」,硬碟偷拍檔案超過110GB,粗估犯案時間超過10年,受害人數難以估算,高雄地院審理時,醫師鑑定顯示朱靠偷拍找刺激,法官依竊錄他人身體隱私部位罪判刑,得易科罰金部分合併判1年4月,不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1年6月。可上訴。

去年7月30日,朱姓男子在高雄安寧街閒逛,趁服飾店女店員整理服飾時,突然單膝跪地,偷拍女店員裙底風光,整個偷拍過程全被店內監視器拍下,警方「以車追人」掌握到朱男身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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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天後,朱男母親陪同他到案,稱朱是國考兩次沒上榜,加上考試日期接近,壓力大才會犯案,希望向女方尋求和解。當時朱男稱偷拍的手機已經被他丟棄,檔案都被刪除,由於缺少偷拍照片、影片佐證,警方詢後依妨害秘密罪將朱男函送地點署偵辦。

沒料朱男偷拍遭逮後繼續再犯,去年10月18日在衛武營捷運站涉嫌偷拍一名女子裙底風光,他要逃跑時被路人攔下,手機被搜出大量偷拍影片及照片,該支手機即是他7月底犯案使用的iPhone手機。

之後又多次在家具店、捷運站、文具店趁女店員、女顧客不注意時,將手機伸入裙底偷拍,最終警方報請地檢署指揮,將他拘提到案,並在朱的家裡搜出3000多張偷拍的影片及照片,行動硬碟、隨身碟還有110GB偷拍影像。

檢警從影片拍攝時間推估,朱男偷拍時間超過10年,受害女子不計其數,當時檢方發現朱曾在色情網站下載影片,不排除部分影像遭他上傳至網路,為了避免他再犯,復訊後聲押獲准,檢方偵辦時,有8名被害女子提告。

高雄地院審理時,法官將他送精神鑑定,鑑定結果顯示朱男透過偷拍得到性滿足,符合「窺視症」症狀,且他犯案歷程中,會精進偷拍技巧,如事先計劃、觀察環境,有如尋找獵物,感到興奮、緊張,「有一種怕被抓到又想拍的刺激感」。

不過,朱男鑑定雖有偏差的性偏好及憂鬱症狀,但他拍攝前會注意周遭環境及被害人眼神,屏住呼吸,慢慢彎腰,趁對方不注意時靠近偷拍,可見他知道自己行為違法,才會注意周遭人事物避免形跡敗露。

法官綜合事證,認為朱男構成竊錄他人身體隱私部位罪共7罪、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竊錄他人身體隱私部位罪1罪,得易科罰金部分合併判1年4月,不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1年6月。可上訴。

朱姓男子10年來偷拍女子裙底風光,警方在他手機發現3000多張照片,硬碟還存有百G影像,量刑部分,得易科罰金部分合併判1年4月,不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1年6月。圖/讀者提供
朱姓男子10年來偷拍女子裙底風光,警方在他手機發現3000多張照片,硬碟還存有百G影像,量刑部分,得易科罰金部分合併判1年4月,不得易科罰金部分應執行1年6月。圖/讀者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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