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市消防局一輛今天上午8時45分許執行救援任務,左轉駛進鳳山醫院急診室時,不慎撞飛騎的蘇姓男子,致蘇男噴飛手腳擦挫傷,警方研判,當時救護車已關閉警鳴器,應以一般路權規定禮讓直行車,另騎士未注意車前狀況,雙方均有錯。
鳳山警分局指出,該起事故發生在今天上午8時45分許,當時消防局林姓救護員(29歲)駕駛救護車執行救護任務,救護車沿經武路北往南快車道行駛,左轉準備駛入鳳山醫院急診室。
騎機車的蘇姓男子(25歲)則沿慢車道直行,當場被左轉救護車撞上,蘇男噴飛在地,導致手腳多處擦挫傷,直接被送入急診室治療,所幸無生命危險。
警方事後對2駕駛施以酒測,數值均為〇。警方調查,當時救護車於轉彎前已關閉警鳴器,應依一般路權規定禮讓。初步研判救護車林姓駕駛有「左轉未禮讓直行車」情形,機車駕駛則有「未注意車前狀況」,詳細肇因由交通大隊分析鑑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