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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府爆職場霸凌 人事處長官多次飆罵下屬三字經

高雄市府爆職場霸凌 人事處長官多次飆罵下屬三字經

市政府人事處爆發事件,人事處秘書室許姓主任,遭控多次以「幹X娘」、「唬爛」等粗鄙言詞辱罵下屬,導致下屬罹患重鬱症而提告求償,高雄地方法院審理後,認定許姓主任的行為已構成職場霸凌並侵害其健康權與名譽權,判決許須賠償8萬6800元。

判決書指出,人事處秘書室許姓主任2023年10月正式升任後,多次在辦公室內對資訊股下屬進行言語辱罵與貶抑。法官勘驗相關錄音檔發現,許姓主任在討論公事或下屬報告業務時,屢次飆罵「ㄍㄢ」、「ㄍㄢˋ你娘」、「唬爛」等語。

當下屬依規定送交出國請示單時,許姓主任不僅飆罵髒話「你又要請假,X你娘,你又在唬爛」,更時隔多日不予批核,無視其請假申請。此外,許還曾影射下屬工作有違反刑事法規之嫌,以「圖利」、「你需要多少錢」等語句質疑下屬收錢才做事。

面對下屬指控,許姓主任辯稱自己當時語氣平和,為一般談話情境,不雅用詞純屬個人口語習慣,堅決否認有不法侵權之情事。 

高雄地院法官審理後指出,許姓主任身為上司,處於較高之權勢地位,卻動輒以社會通念上屬污蔑、貶損他人人格之用語加諸於下屬,對話內容並非單純與下屬討論公事錯漏或指導工作,而是持續以冒犯、侮辱言行造成敵意性之不友善工作環境,顯已逾越職務上必要合理範圍,確實該當職場霸凌。

從事發起,下屬多次因職場霸凌前往醫院、診所精神科就診,其憂鬱量表分數顯示有憂鬱傾向,並經醫師診斷罹患重鬱症。法官認定,下屬確實因遭職場霸凌導致心理精神健康受損,健康權受到侵害。

法官考量許姓主任濫用公務上之權勢、持續以羞辱性言詞責罵,以及下屬名譽權、健康權受侵害之程度,並參酌雙方財務狀況後,判決許應給付下屬醫療費用6800元及精神慰撫金8萬元,共計8萬6800元。全案仍可上訴。

高雄地方法院。圖/本報資料照
高雄地方法院。圖/本報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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