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口湖前鄉長也是現任縣議員於2020年鄉長任職期間,遭控利用核發建照、批准動工權限,向綠能廠商收賄400萬元,2023年被雲林地方法院依罪判10年4月,經兩度上訴到最高法院,昨天駁回維持原判確定,今天下午發監執行,入監前他除感謝鄉親,更一度哽咽說最不放心的是他88歲老父。
無黨籍雲林縣議員林哲凌涉貪汙案,一審被判10年4月,上訴二高等法院及三審最高法院,昨天下午被最高法院駁回維持原判10年4月原判確定。雲林地檢署昨天下午同步接獲判決傳真公文,即對林啟動防逃機制監控,並通知他今天下午3時前報到發監。
今天下午林哲凌在友人陪同下到雲林地檢署執行科報到,經檢察官尤開民訊問後,送法務部矯正署雲林第二監獄執行。
林哲凌說,感謝一路走來支持及關心他的人,讓他有機會為地方服務。面對入監服刑,他坦言,心情頗為沉重但會坦然面對。他一度眼眶泛紅說,最不放心是88歲的父親,在來報到路上還來電關心,和父親談話,他難掩情傷,忍不住哽咽。
林哲凌認為,人生每個階段不同,將來出獄後,有機會將以志工持續關心地方事務,提攜政壇上的後輩。
林哲凌曾任2屆口湖鄉長、3屆雲林縣議員,原為民進黨籍,因涉光電收賄案退黨後改以無黨籍參選2022年縣議員落選頭。因同選區有另一議員涉案被解職,林哲凌於2024年1月4日遞補就任縣議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