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36歲曾男男子去年9月間涉嫌透過一名「阿樂」男子友人,購買毛重7.5公斤俗稱「搖頭丸」的二級MDMA,市值逾千萬元,並將其中18包約4.6公斤毒品,以3個書本造型的盒子掩護,夾藏毒品郵寄空運來台,曾男前往領取包裹時被人贓俱獲,雲林地檢署今天偵查終結,依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罪提起公訴。
檢方查出,曾男去年9月26日透過人在法國綽號「阿樂」的男子,在法國購得7.5公斤的搖頭丸,折合市值新台幣約1200萬元,兩人透過網路通訊,跨國共謀運毒來台計畫。
為掩護毒品入境,曾嫌和「阿樂」共謀,將該毒品夾藏於3個外觀是原版法文書籍造型的盒子,偽裝成一般書本包裹,利用不知情的貨運郵務人員運輸、私運入境。
雲林地檢署檢察官蔡少勳獲報,指揮雲林縣調查站及雲林縣警察局,於去年10月3日曾男前往郵局領取包裹時,當場逮捕,當場從3個書本造型的盒內起出18包MDMA(搖頭丸 )淨重約4.6公斤。
檢方表示,曾嫌刻意以書本造型包裝掩飾毒品,企圖規避查緝,手法翻新,所幸購入的毒品尚未流入市面,全案偵查終結,依涉犯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及懲治走私條例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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