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夜趕到醫院,看到滿是警察局長官,我內心已有答案,只是不敢在妻子與媳婦面前說出口;兒子的大腿仍有餘溫,但卻天人永隔。」盤查警官劉宗鑫的父親劉祉源說,他們只要求判被告,「死刑只是讓家屬的心能放下,但這個傷痛會陪我們到終老」。
前年九月三十日深夜十時許,新北市土城警分局清水派出所所長劉宗鑫率員巡邏經過新北地檢署時,盤查停在路旁一輛車牌遭註銷的未熄火轎車,示意女駕駛陳嘉瑩受檢,不料陳女加速逃脫,還刻意衝向捷運施工護欄「甩」開掛在車窗上阻攔的劉。劉受重擊倒地,送醫不治。

警方數小時後逮捕陳女,驗尿確認她在案發前曾施用含有安非他命、K他命及喪屍煙彈,調查發現曾擔任「白牌車」司機的她,前年兩度駕車自撞,其中一次還翻車,顯然都是毒駕肇事。新北地方法院今年二月十一日依罪判她死刑,全案上訴二審中。
從警界退休的劉祉源認為,這起案件不該被簡化成「毒駕害命」。他說,衝撞工地護欄、未停車救援,這是蓄意殺人,也是家屬堅持以殺人罪論處及判處死刑的原因。
「我至今仍無法忘記兒子最後的模樣」,劉祉源回憶,那天深夜手機突然響起,電話那頭傳來兒子執勤出事送醫的訊息,迅速趕抵醫院看到警界的大陣仗已有不好預感,當醫師請家屬入內,妻子與媳婦哭到癱軟。
「陳嘉瑩奪走的不只是一條命,而是毀了三個家庭;白髮人送黑髮人的父母、失去丈夫與父親的妻女,以及同樣疼愛女婿的岳家。」劉祉源說,他無法接受被告以育有幼子等理由爭取免死,孩子當然無辜,但被告不能在奪走別人父親後,再以身為母親爭取免死,「她這麼珍惜自己生命,為什麼當時沒想到被她拖在車旁的警察也是一條命?」
法院每次開庭,劉祉源一定帶著兒子的警帽出庭旁聽。他說,曾在法庭上情緒激動站起來直視辯方律師,連法警都上前戒備,「我不是沒有想過衝向被告,但最後仍逼自己忍下來,宗鑫形象這麼好,我不能讓人家說他爸爸在法庭上失控」。
「你看我這麼堅強,其實我是一個活著的死人。」劉祉源說,他不是不痛,而是不敢倒下,妻子、媳婦和兩名年幼孫女都還在身後,二審訴訟也還沒有結束,「我不得不堅強,我一定要替宗鑫討回公道,我怕自己倒下後,再也沒有人能替宗鑫把話說完,我一定要將官司打到底」。

劉祉源說,國家就是公務員的「老闆」,員警出事,政府不能只做撫卹、追思或設紀念牌,更應在司法、裝備、勤務制度、心理照護及家屬支持上成為警察真正的靠山;殉職員警家屬若要長期在司法程序裡奔走,其他員警看在眼裡可能逐漸產生「多做多錯、少做少錯」的想法,「老闆如果都不替自己員工撐腰,誰還願意替你做事」?
「不追,駕駛撞傷無辜民眾,警察會被責怪放任;追了,過程若波及第三人,也會被批評恐造成風險。」劉祉源感嘆,警察真的很難,希望政府要同步檢討攔查戰術、阻車設備及員警安全機制,不能只要求警察勇敢站到車前。他也希望社會對警察「責難少一點、鼓勵多一點」,讓願意認真做事的員警知道,國家與人民都站在他們背後當後盾。

劉宗鑫殉職,在家人身上留下不同傷口,父母、妻子與當時未滿兩歲及五歲的兩名女兒都曾接受心理諮商,有人至今仍持續治療。
劉宗鑫的大女兒有時故意不靠路邊走,理由是「我如果被撞到,就可以去當小天使,去天上陪爸爸了…」還不時對著天空講話,朝廟許願「希望我爸爸可以回來」。
劉母常抱著兒子穿過的衣服,聞味道重溫美好回憶;路過曾帶孩子去過的河邊還會放聲大哭,治喪期間看到蝴蝶停在兒子牌位附近就想問「是你嗎」?她迄今仍不認為自己已經「走出來」,「兒子是心頭肉,那個洞永遠都在,我永遠放不下也看不開,只能慢慢釋懷」。
「從前等候再久,你總有回來的一刻,但當我發現為你留門的那盞燈總沒熄滅,才驚覺等待的人再無歸期。」劉宗鑫妻子在意外發生後寫信要亡夫別掛心,強調會把女兒照顧好,儘管母兼父職、一打二的生活不容易,但母女三人會互相陪伴、相互扶持,也會勇敢。「我告訴寶貝,爸爸已成天上最璀璨的那顆星星,會永遠照亮我們、陪伴我們,成為正義的小天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