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新住民關懷總會理事長周滿芝替中國大陸發展組織,宣傳統戰思想,一審認定罪證不足判決無罪,被撤銷發回更審,更一審依據回函,認定周女接觸的陸方組織是中共統戰部控制,改判8年徒刑。案件上訴,今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最高法院認為,言論自由、各類政治意見表達均受法律完整保障,但當敵對勢力欲藉此攻擊民主基礎,即產生破壞民主憲政體制的高度危險,若縱容有心人士藉此執行敵方指示,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或社會安定的活動,後果勢必將動搖自由民主基石,甚至造成國家存亡的危機。
最高法院指出,更一審已經詳述周滿芝是受大陸實質控制的團體指示,在台成立並發展新住民協會、新住民總會等組織,隱瞞背後受大陸敵對勢力操控,且具危害國家安全意圖的理由及依據。
最高法院認為,周滿芝不提供真實資訊、言論給大眾,欲以中國共產黨政治體制取代台灣自由民主憲政秩序,不屬多元政治理念競爭,而得由公民本於自己價值觀選擇的範疇,周女上訴無理由,判決駁回。
周滿芝2004年自大陸嫁到台灣,已取得台灣身分證,2015年協助籌組中國愛國黨,隔年成立高雄市新住民姐妹關懷協會,並擔任該會理事長。
周滿芝先加入大陸統一戰線工作委員會,並受大陸「陝西省愛國主義志願者協會」指示,在台灣籌備「中國愛國主義志願者協會」分會,且周曾到大陸湖南省會求見統戰部長黃蘭香,向陸方尋求資助,讓她在台灣發展組織,宣傳一國兩制。
周滿芝2019年成立台灣新住民關懷總會,並成立該會的大陸工作委員會,宗旨為「維護大中國之團結統一並力促國家實現和平統一」,她也安排在台舉辦「中華非物質文化遺產博覽會」,向大陸政府單位爭取經費,活動目的與統戰思想有關,雖博覽會因資金未到位而中止,周滿芝仍持續為大陸發展組織,被依違反國安法等罪嫌起訴。
周滿芝一度被羈押禁見,高雄高分院一審認為周女雖成立協會與大陸人士聯繫,但無法認定她有被對岸吸收招攬、新住民、新住民二代事實,檢方也未舉證她有直接或間接獲得大陸資金,且站台支持特定候選人,與一般選舉拉票情形雷同,判決無罪。
最高法院認為兩岸局勢嚴峻,加上修法後規定只要受滲透來源資助或指示,主導、資助或發展組織,皆構成犯罪,撤銷發回更審。高雄高分院更一審依據國安局函復,認定周滿芝接觸的陸方組織「陝西省愛國主義志願者協會」及「中國愛國主義志願者協會」,均為中共省級統戰部控制,而非單純民間交流組織。
更一審認定周滿芝透過在台成立民間團體,積極規畫活動統戰,且直接向陸方要求資助、指導,再利用協會對新住民、陸配滲透,加深彼此對立,逆轉改判8年徒刑。案經上訴,最高法院今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