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女經營手作創作店,2024年7月帶著2名員工到新竹忠孝購物,3人在自助結帳區竟將部分商品未刷條碼就放進推車,總計「漏刷」4424元商品,被賣場員工發現攔下。張女與其中古姓員工遭新竹地院依結夥三人以上罪,各判刑6月,可易科罰金18萬元。
判決書指出,張女經營手創店,馮男及古男都是她的員工。3人於2024年7月17日下午2時44分許駕車前往新竹市忠孝大潤發購物,隨後分成2組使用自助結帳機結帳。
檢方調查,3人結帳過程中,將部分未刷過條碼的商品直接放進推車,佯裝已完成結帳,漏刷商品多達數十件,包括愛文芒果、紅肉火龍果、香蕉、衛生紙、奶茶、洋芋片、小魚杏仁、地瓜葉、紅麴燒肉、烤雞、泡麵、布丁、文蛤及米餅等,總價4424元。
賣場人員發現3人購買的商品相當多,發票明細卻明顯不符,檢查發現3人實際結帳金額僅3028元,另有4424元商品未結帳,隨即要求重新掃描商品確認並報警。警方後續扣得相關商品,已全數發還大潤發。
張女起初否認犯行,稱當時趕著餵奶及接小孩,沒有確認螢幕是否顯示商品條碼已成功刷入;馮男則稱由張女負責刷條碼,他只負責把商品裝袋,以為商品經過掃描就是已結帳;古男也辯稱商品太多,沒有注意刷條碼後畫面是否變化。
檢警根據現場監視器畫面、結帳明細及相關證詞,認定3人確實分成2組,以部分商品未掃描條碼的方式竊取商品。法官審理時,張女及古男才坦承犯行;另名馮男則已由法院另行審結。
法官審酌,張女、古男欠缺尊重他人財產權的觀念,造成財產損失並危害社會治安,但考量2人最終坦承犯行,竊取商品也已全數返還,犯罪危害已有降低,最終依結夥三人以上竊盜罪,各判有期徒刑6月,科罰金18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