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迴搞軌案被告已刑滿出獄,但陳氏紅琛到底是怎麼死的,始終沒有定論;媒體辦案、全民公審亂象更是廿年來沒有改變」,民間基金會執行長李明洳明確點出「司法困境」。
李明洳表示,南迴搞軌案從偵查到審理,兩組法醫對陳氏紅琛死因有不同見解,主要就是台灣在司法鑑定領域「各自為政」,、刑事警察局、法醫研究所各擁自己的軟硬體。
她舉例說,DNA與尿液檢測定有標準,但實驗室的設置、標準品的購置卻缺乏統一規範,二○二二年曾將三級毒品驗成二級就是最大的烏龍,也讓當年再審率衝高。
李明洳說,二○一七年司改國是會議曾提出設立獨立司法科學機關的建言,即統合各大偵查機關鑑定量能,「至少多一個第三方機關可以降低冤錯發生的機率」,不過喊了八年,迄今仍只聞樓梯響。還有測謊儀顯示的生理數值是否能代表證詞的證據力?近幾年在司法界討論不休,司改會曾與司法院合作推動修法,試圖排除測謊的證據能力,但因法務部立場保留,卡關至今。
「偵查大公開的亂象也是廿年沒有多大改變。」她說,南迴搞軌案偵辦期間,媒體報導幾乎與偵查進度同步,「泰安休息站」更讓李家人成為國人注目焦點,最近的柯文哲案也發生如此亂象。不過,台灣司法史上有太多例子顯示,經交叉詰問與審判後,法院最終認定與檢察官最初指控完全不同,但因「偵查大公開」,「被告有罪」的既定印象深植民心,對被告相當不公平。
她舉例,媽媽嘴老闆呂炳宏,在案發第一時間被社會塑造成殺人犯,影響整個生活,即便之後司法還給清白,但被貼的標籤根本撕不掉;剴剴案中的社工,即便部分指控不確實,民眾心中也早有「邪惡」汙名,完全不可逆。
針對李泰安辯護律師吳漢成表示「限期破案往往會造成冤獄」,並舉蘇建和、江國慶等案為例,呼籲落實無罪推定原則,李明洳說,偵查不公開牽涉偵查機關績效制度,怎麼修法好像都搔不到癢處,但這幾年至少落實無罪推定的倡議已在媒體上獲重視,媒體報導重大刑案時多會標註「未經判決確定前應推定為無罪」等字樣,這是無罪推定教育努力很久的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