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徐永煌在鎮長任內涉犯貪汙治罪條例等案件,其中涉犯對於主管事務違法圖利罪,經判處有期徒刑2年10月,褫奪公權2年,全案昨日確定,苗栗檢方今天啟動防逃機制,前往宜蘭羅東將他帶回並執行發監。
據了解,苗栗縣議會赴宜蘭縣經建參訪三天,今天是最後一天,參訪團上午在羅東住宿的旅店準備返程,但還未出發,苗栗地檢署人員就已到達並將徐永煌帶走,讓參訪團人員議論紛紛。
苗栗地檢下午5點針對此事提出說明,表示苗栗檢方昨天6月24日接獲最高檢察署通知,縣議員徐姓被告於擔任通霄鎮長任內涉犯貪汙治罪條例等案件,其中所涉對於主管事務違法圖利罪,業經判處有期徒刑2年10月,褫奪公權2年,於昨日確定,地檢署獲報後迅即啟動防逃機制,於今日執行發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