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盛集團」以代客操作外匯交易及運用多層次傳銷手法,詐騙上千位民眾11億5800萬餘元,集團成員爽開雙B豪車,坐擁金條金飾及名牌精品,案經高分院審理後今上午宣判,主嫌王永豪依違反銀行法等罪,判刑12年6個月。可上訴。
判決指出,王永豪對外化名「王金盛」,該集團自2017年1月起,在高雄、台南等地舉辦投資說明會、海外旅遊、給付高額推薦獎金等多層次傳銷手法,佯稱集團在的「JSGI Holding公司」公司擁有香港證監會核發的「金融九號牌照」,可藉由經理人操作外匯交易的點差獲利及經營外匯經紀商手續費獲利。
該集團向投資人謊稱若將款項存入「JSGI Holding公司」帳戶,即可賺取豐厚報酬且無風險,為吸引投資人加入,該集團號稱年利率高達36%至84%的驚人紅利,甚至推出投資100美元可獲8%月息的高紅利方案,如推薦下線另可獲得高額獎金。
此外,集團還宣稱投資10萬美元以上者,會以每股1.15美元的對價,贖回投資人在馬勝集團的IGC股票持股,藉此吸收當初馬勝集團吸金案受害人。
為擴大吸金規模,集團除設計會員管理系統,並由多名幹部分別掛名執行長、總裁、總經理,在各地舉辦說明會與外匯課程。
直到民國2018年5月間,集團出現發放紅利遲延,王永豪隨即謊稱執行長張金源捲款潛逃,以此搪塞投資人催繳資金。實則與張金源將該等非法吸金款項轉匯至私人帳戶內,以這些款項購買BMW豪車、精品及高雄多間豪宅、商辦。
2020年「金盛集團」非法吸金案被檢調查辦,檢方初步清查自2017年1月間起至2018年10月間止,至少上千人受害,吸金總額達新台幣11億5800萬多元。
因「金盛集團」吸金規模不小,高雄高分院歷經3年審理,今上午宣判。王永豪判刑12年6個月,7億7千餘萬元犯罪所得宣告沒收;執行長張金源判刑10年,其餘幹部則處2年6月至9年不等徒刑。可上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