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龔姓男子追求女遭拒後,竟私自製作鑰匙闖入對方休息空間,嚴重侵害隱私與居住安寧。案經檢警偵辦起訴後,法院近日審理,依侵入住宅罪判處有期徒刑3個月,得易科罰金。
判決書指出,龔男與被害女子為同一間醫院同事,先前曾多次贈送伴手禮與食物表達好感,但遭女方明確拒絕。未料他仍心有不甘,竟基於侵入住宅的犯意,於去年9月12日晚間8時許,持自行製作的鑰匙,進入女子位於醫院6樓的值班休息室。
案件曝光後,女子報警處理。檢警偵辦時,龔男坦承犯行,並有雙方LINE對話紀錄及監視器畫面佐證,法院認定犯罪事實明確。
法官審酌,醫院值班休息室屬個人私密空間,龔男未經允許擅自進入,已妨害他人居住安寧,行為應予嚴厲非難;考量其坦承犯行,但尚未與被害人達成和解,且有既往紀錄,最終判處3個月徒刑,並諭知可易科罰金。
至於檢方曾評估是否涉及跟蹤騷擾罪,但因相關行為未達「反覆或持續」要件,最終未予以論罪。
另外,龔男用來開門的鑰匙為自行打造,雖屬犯罪工具,但因醫院事後已全面更換門鎖,該鑰匙已無實際用途,法院認為沒收無助於預防犯罪,因此未予宣告沒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