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麗島電子報董事長吳子嘉在政論節目說「蘇貞昌政府、陳時中部長靠疫苗A了一億美元」,被政務委員、衛生福利部前部長陳時中提告求償1000萬元,法院先前曾傳喚陳時中、上海復星台灣代表人王國綸、東洋藥品董事長林全作證,台北地方法院今判決吳子嘉應賠償300萬元,可上訴。
吳子嘉去年5月20日在直播節目中表示「蘇貞昌政府、陳時中部長A了1億美金」、「就是白白貪汙了近30億台幣」、「陳時中是貪汙犯」、「這種錢你也敢A?陳時中不要臉到了極點」、「如果陳時中買成的話,他就A了我們1億美金,30億台幣」等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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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時中同年月23日在律師陪同下,親自到地檢署按鈴提告誹謗,並提民事訴訟主張吳子嘉的言論侵害他的名譽、人格權,要求吳子嘉賠償1000萬元。
法院先前開庭,分別傳喚王國綸、陳時中、林全出庭作證,釐清BNT疫苗採購的流程、價格。陳時中作證提及與BNT公司談妥採購500萬劑、每劑43美元,因對方不同意新聞稿中出現「我國」二字,疾管署改為「台灣」,但BNT公司事隔一周以全球供貨問題為由,暫緩採購案,未將合約回傳。
林全作證則稱,衛生福利部當時提出欲購買200萬疫苗,而經報價每劑為78.36美元,價格確實太高,社會不會接受,「要是我在行政院也不會同意」,最終協商不成的關鍵原因,即是價格很離譜。
陳時中委任律師曾指出,吳子嘉言論繪聲繪影亂編不真實的故事,講得非常聳動,卻與事實不符,且陳時中已澄清相關言論,但吳子嘉仍沒有查證,至今還是張冠李戴、敢做不敢當。
陳時中律師表示,吳子嘉言論嚴重指控陳時中有犯罪行為,侵害陳時中的名譽權;另吳子嘉先前已有多次妨害名譽涉訟案件,確實已知發表言論前必須合理查證,仍未查證就散布本案言論,顯見有侵權的故意和惡意。
吳子嘉委任律師先前則反駁,陳時中曾被審計部、立委要求疫苗採購案,但衛福部封鎖所有資料,為何陳時中當時不講清楚,而到法庭作證講得元旦風清,確實啟人疑竇。
吳子嘉律師說,從證人證述可知,吳子嘉言論並非捏造,雖然不是每一件事情都吻合,但「中華民國總統都曾因為貪汙而入獄」,官員是否涉及貪汙,本就是可以批評、評論之事,並沒有侵害陳時中名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