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毒駕案件層出不窮,引發社會關注,在野黨研議修法,將毒駕、脫鉤,並加重毒駕的處罰。行政院會今天也將討論、通過刑法第一八五條之三及陸海空軍刑法第五十四條修正草案,提高毒駕致重傷、毒駕致死、毒駕再犯致重傷、毒駕再犯致死等相關刑度。
現行刑法規定,酒駕、毒駕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卅萬元以下罰金;酒駕、毒駕因而致人於死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二百萬元以下罰金,若致重傷,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一百萬元以下罰金。若是現役軍人,則加重相關處罰。行政院會今天將通過刑法、陸海空軍刑法修正草案,提高毒駕相關刑責。
行政院官員表示,這次刑法、陸海空軍刑法修法有三大重點,第一是全面加重罰責,無論毒駕、毒駕致重傷、毒駕致死,乃至再犯毒駕致重傷、致死,刑法中的刑罰都將大幅提高。
其次,陸海空軍刑法的罰金額度也會比刑法所規範再加重;第三,無論酒駕、毒駕肇事致人於死或重傷都將「沒收車輛」,希望能防止酒駕、毒駕,也嚇阻他人無正當理由把車輛提供給飲酒、者使用,藉此達到一般預防與特別預防的雙重目的。
外界關注毒駕致死最高刑期的提升幅度,行政院官員表示,院會拍板後將對外說明。法務部次長黃謀信日前表示,刑責加重的調整必須考慮到衡平性、比例原則及各界意見,整體而言,毒駕刑責就是朝提升的方向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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