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鎮昨晚發生車禍事故,張男騎乘黃牌行經中正路與公正街口,與直行普通重機相撞,釀2人受傷,由於重機改裝了爆閃燈,遭誤認為「警車」違規,引爆爭議。羅東警方今天澄清說明,張男為民間協勤志工非警察,已針對逆向及擅自變更燈光依法,並召回驗車。
這起事故發生於2日晚間8時許,當時羅東鎮勉民堂舉辦遶境活動,廟方委託民間團體「台灣警安協會」協助交通疏導,張男為該協會志工。張男騎乘黃牌大型重機載著游姓乘客,沿中正路北往南方向逆向行駛,於無號誌路口撞上沿公正街西往東直行的盧姓普通重機騎士。
事故造成游姓乘客右腳踝受傷,盧姓騎士則左手掌、左臀及左膝擦挫傷,所幸均無大礙。雙方駕駛經酒測均無酒精反應,詳細肇事責任仍待進一步釐清。
針對重機違規加裝爆閃燈引發「警車違規撞人」,羅東分局強調該車非警用車輛,將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6條1項2款「擅自變更原有設備致影響行車安全」開單舉發,並由監理機關召回驗車,同時針對逆向違規開罰,呼籲民眾行經路口應禮讓並遵守交通規則,切勿搶快或違法改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