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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死!性侵殺害馬國女大生…凶嫌梁育誌三度判死 最高院今判無期定讞

逃死!性侵殺害馬國女大生…凶嫌梁育誌三度判死 最高院今判無期定讞

市男子梁育誌五年前擄走長榮大學馬來西亞籍鍾姓女學生,性侵並以繩圈勒死後棄屍山區,一、二審及更一審均判處死刑,被撤銷發回更審,更二審認為梁不算預謀、有教化可能,逆轉改判無期徒刑。檢方提上訴,最高法院今駁回上訴,判處梁無期徒刑定讞,確定逃死。

梁育誌2020年9月30日曾在長榮大學台鐵高架橋下,鎖定落單女子欲帶至隱密處性侵,經女方掙扎、尖叫呼救,他才罷手。同年10月28日,他再度埋伏鎖定獨自徒步回租屋處的鍾女,性侵再麻繩繩圈緊勒鍾女脖子致死,取走錢財購物,拿鍾女手機抵充加油費,隔日下午將遺體推落阿蓮區大崗山的邊坡。

一、二審均判處梁死刑,但判決被最高法院撤銷發回更審,須再調查釐清梁是否為計畫性殺人、再犯可能性,另梁犯強制性交未遂、遺棄屍體罪部分被判刑4年4月定讞,梁已在高雄監獄服刑中。

更一審認為梁並非自首,也沒有智能不足或缺陷,鑑定後也無任何精神疾病等任何減刑事由,且案發前一個月犯性侵未遂,精進犯罪計畫再對鍾女下手,事先備妥可勒斃鍾女的「上吊結」,屬預謀殺人。

更一審請嘉南療養院為量刑補充鑑定,鑑定顯示他無法深切反省犯行,再犯危險性高,考量梁反社會型人格障礙症的個性及傾向,幾乎已定型難以改變,精神醫學各種處遇均無效果,符合犯罪情節最嚴重之情形,合議庭三名法官一致決判死刑,成為釋憲後判死首例,但判決去年再度被最高法院撤銷。

更二審則認定梁育誌原本計畫劫財劫色,首次收緊上吊繩圈後,鍾女反抗超出預期,梁害怕被發現才收緊繩圈殺死鍾女,不能以梁事先備妥上吊繩,認定他有殺人預謀,認定梁並非預謀殺人。

另依凱旋醫院、嘉南療養院關於矯治教化可能性、降低再犯之社會復歸可能性、量刑鑑定等意見,更二審合議庭認為,若對梁施以長期監禁、心理治療,應可促其反省及改善,梁有教化、矯治可能性,無判死必要,依強制性交殺人罪判無期徒刑,強盜罪另判刑8年。

長榮女大生命案凶嫌梁育誌。圖/翻攝相片
長榮女大生命案凶嫌梁育誌。圖/翻攝相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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