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姚姓男子因不甘分手,密集發送海量郵件外,竟將銀行轉帳留言功能歪用為跟騷管道,在短短數月內瘋狂轉帳1元、59元、100元到上萬元不等高達99次,透過備註留言騷擾對方,逼得女方崩潰報警。嘉義地方法院日前審結,依違反跟蹤騷擾防制法判處姚男拘役50日。可上訴。
一般銀行轉帳備註的主要作用,係方便收款人核對帳款、作為日後財務佐證,並輔助銀行進行防洗錢與交易查核,且留言最多只有10幾字,姚男卻將其用來發洩個人情緒,行為實在少見。
判決指出,姚男與告訴人原係男女朋友,2人於2024年7月中旬分手。姚男因欲挽回感情,竟違背女方意願,展開長達數月的跟蹤騷擾。姚男除了密集發送通訊軟體與大量電子郵件外,更利用行動郵局轉帳功能,展開「微額款項、巨量留言」的騷擾攻勢。
姚男在每次轉帳的備註欄位中,塞滿「能買你時間嗎」、「拜託你理我」、「你知道這樣會使我越來越極端對吧」等充滿情緒拉扯的字眼,企圖強迫已將其封鎖的告訴人觀看訊息。
除了虛擬世界的通訊騷擾,姚男更將騷擾行為延伸至實體生活。2024年10月間,他前往女方位於嘉義縣民雄鄉的租屋處外守候,甚至以身體強行阻攔欲外出的女方。女方脫身後,姚男轉而攔下其室友,不斷逼問女方行蹤,並尾隨女方至附近超商強塞紙條。數日後,姚男再度前往該處,用膠帶將裝有1萬元現金、寫著交易餘額的直式信封,死死黏貼在女方停放的腳踏車車頭上。
女方因長期遭受精神壓力與監控,心生莫大恐懼,日常生活與社交活動遭受嚴重影響,憤而報警處理。
法院審理,姚男因無法放下情感,不知自我克制情緒,亦未能理性尊重他人,其自我控制能力甚差,致使告訴人承受巨大心理壓力與精神痛苦。審酌被告坦承客觀犯行,且前無任何犯罪紀錄,雖有意與告訴人調解,但告訴人並未回復,在尊重告訴人意願下未予安排調解,最終依跟蹤騷擾罪量處拘役50日,如易科罰金,以1千元折算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