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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情局2軍官涉虛構情資詐領1千萬獎金 涉國家機密不公開審理

軍情局2軍官涉虛構情資詐領1千萬獎金 涉國家機密不公開審理


國防部軍事情報局上校蘇永玲及中校蘇薪名,涉虛構不實大陸情報人員和假情資,5年間詐領情報協助獎金至少1千萬元,遭依貪汙詐取財物等罪嫌起訴。士林地方法院今開庭,法官考量事涉國家機密,採不公開審理。

士林地檢署今年6月破天荒指揮搜索軍情局,查出蘇二人涉從2018年起至今年,虛構不實大陸地區情報人員「梁方」並偽造與「梁方」不實對話紀錄,營造不實情資,多次詐領情報協助獎金,不法所得至少1千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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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案涉及國家機密,僅從蘇永玲不服續行羈押禁見的聲請撤銷處分見端倪。蘇永玲自稱認罪、繳回犯罪所得,無勾串滅證之虞,就算部分供詞和蘇薪名不同,也不影響罪責,她已遭停職不會再犯,請求撤銷原處分。

合議庭日前裁定指出,蘇永玲認罪,且有經費核發、情蒐績效統計表、與同案被告蘇薪名對話紀錄,及不實之人「梁方」的造假對話紀錄等證據,犯罪嫌疑重大;全案尚未行準備程序,無從得知檢方、辯護人是否傳喚證人釐清案情,被告在交互詰問證人前,仍有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所涉犯七年以上重罪,共同詐得金額超過一千萬元,可能逃避審判,受命法官裁定羈押禁見核屬適當、必要,裁定駁回聲請。

蘇永玲日前向檢方供稱,因信任蘇薪名確有情報人員存在,才沒有提出懷疑,直到2019、2020年才知蘇薪名自行使用款項。士檢認定2人涉虛構情資人員及假情報,但無洩密相關事證,依貪汙治罪條例「公務員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公文書及洗錢罪嫌起訴。

軍事情報局上校蘇永玲及中校蘇薪名,涉虛構不實大陸情報人員和假情資,5年間詐領情報協助獎金至少1千萬元,遭依貪汙詐取財物等罪嫌起訴。圖/報系資料照
軍事情報局上校蘇永玲及中校蘇薪名,涉虛構不實大陸情報人員和假情資,5年間詐領情報協助獎金至少1千萬元,遭依貪汙詐取財物等罪嫌起訴。圖/報系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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