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北部某營造公司承攬東豐生活圈快速道路隧道工程,遭控因施工區域原為墳墓區,開挖土方夾雜骨灰甕、墓碑等殯葬廢棄物,與某業者共謀涉以假合約、繞場過磅等取得「已進場處理」紀錄,實際回填到雲林、彰化的農地、魚塭,檢方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等罪嫌起訴十家公司、卅五人。
檢方表示,經統計此案僅短短數月,違規載運約一五○○車次、約三點二萬公噸廢棄土方,回填面積近兩萬平方公尺,相當兩個標準足球場,統計節省處理費逾六千萬元,另有廢土傾倒於台七四甲線旁山坡地,整體環境復原費用估計高達上億元,建請法院對被告從重量刑。
檢警查出,台北某營造公司承攬台中東豐生活圈快速道路隧道工程,明知開挖土方為事業廢棄物,四十七歲莊姓副理為節省每公噸兩千元處理費,以地質報告為掩護,對外虛報為一般土方,再以每公噸八百元和新北某公司六十三歲余姓負責人簽訂餘土遠運契約,為掩人耳目,甚至僱用移工挑除明顯異物,「美化」土方外觀。
余姓男子再與台中某公司六十六歲劉姓負責人等,偽造與合法土資場的處理契約,再安排車輛進場繞行地磅但不卸貨,並由廖姓土資場負責人配合開立過磅單等憑證,藉此取得「已進場處理」的紀錄,另,某能源公司四十七歲周男等人鎖定雲林四湖、西螺、斗南,及彰化多處低窪農地、魚塭等,以協助「免費填土」、「改善地勢」等話術降低地主戒心,非法回填土方。
雲檢檢察官莊珂惠去年九月會同環境部、縣府等前往麥寮鄉地下砂石場會勘,現場隨機抽檢砂石車運送憑證時,發現運送紀錄與實際車流、載運內容不符,研判有不法情形,經六波搜索,全案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水土保持法等罪嫌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