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院1日票決通過,驅逐遭刑事起訴的紐約州選出的聯邦眾議員桑托斯(George Santos),共和黨中下層共和黨議員賣力想趕走他,但四名黨高層過去24小時卻表示,支持桑托斯留任,表決結果共和黨贊成與反對各半,過程中出現黨內分裂。
Politico政治網站報導,眾院共和黨高層並未指示同儕投票反對趕走桑托斯,而是主張各人良心投票;最後共和黨幾乎分裂得很平均,105票支持逐走桑托斯,112票則反對。有些共和黨議員對黨高層最後一分鐘決定,反對驅逐桑托斯,感到不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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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肯色州選出的共和黨眾議員沃麥克(Steve Womack)表示,自己對黨高層處理這次投票的方式「非常失望」;「包括黨高層的太多人,所使用的遁詞根本無法成功說服全國一般民眾。假如黨高層得逞,那麼共和黨就等於重設行為標準,來到一個我們活著都會後悔的程度。」
備受尊敬的撥款委員會成員沃麥克表示,感謝國會裡有足夠的睿智成員,兩黨皆然,能察覺這件事可行之道只有一條。
其他反對驅逐桑托斯的共和黨人私下透露自己的顧慮,表示黨高層不應該太賣力反對。眾院操守委員會(House Ethics Committee)11月報告指出,「有足夠的證據」指出桑托斯犯下刑事罪行;一些共和黨人閱讀之後認為,以議長強生為首的四名黨高層有足夠理由支持趕走桑托斯。
操守委員會成員加爾巴里諾(Andrew Garbarino)投票支持驅逐桑托斯,他甚至對其他同黨議員表示,假如驅逐桑托斯投票失敗,他跟委員會其他成員要考慮由委員會辭職。
加爾巴里諾表示,人們對黨高層處理整件事的方式感到灰心;委員會肩負此事,撰寫出報告;假如這樣的標準還無法解職某眾議員,那乾脆別設操守委員會了。
知情人士指出,很多共和黨人本就支持逐走桑托斯,或者在黨高層表達立場時對轉投「反對」票採騎牆態度。但其他共和黨人明白表示,反對逐走桑托斯的原因是擔憂還沒判罪定讞,就驅逐具備公職身分的人,等於設定新的制度標準,倒不是自己支持桑托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