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警局交通警察大隊昨於蘆竹區執行攔檢,發現一名越南籍范姓男子未依規定使用燈號,攔下盤查後驚見其已失聯兩年。范男不僅身分逾期,更涉及無照駕駛,警方現場依新修法規連開3張罰單,將罰7萬2千元並扣車移置,全案詢後移送收容。
桃園市警局交通大隊直屬中隊員警昨於蘆竹區文中路一段前設置酒駕勤務攔檢站,針對來往可疑車輛實施過濾盤檢,執勤過程中,員警發現一輛小客車未依規定使用霧燈,隨即上前攔停示意停車接受檢查。攔下車輛後,該名越南籍范姓駕駛神情略顯慌張,面對詢問都支吾其詞,且無法出示足資證明身分的文件。
經警方盤查並透過系統比對,赫然發現該名范男已失聯長達兩年。此外,進一步查證後發現范男無照駕駛開車,警方當場依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21條規定開出3張罰單,當場吊扣牌照,並將車輛移置保管,罰鍰將達7萬2千元,范姓駕駛則於警詢調查後,依法移送內政部移民署桃園專勤隊收容處置。
交通大隊長林東星表示,因應交通新制上路,無照駕駛罰鍰已大幅提高,機車處1萬8千元以上至3萬6千元以下罰鍰,汽車處3萬6千元以上6萬元以下罰鍰,並將當場移置保管車輛,民眾切勿以身試法。年關將至,各類尾牙餐敘活動頻繁,警方將持續針對易發生酒駕路段及時段嚴格執法,落實酒後不開車規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