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事殯葬業的陳男趁友人小慧(化名)酒醉時,在越式養生館內她,事後小慧驚醒呼救並報警。新竹地院審理後,認定陳男涉犯乘機性交罪,考量其犯後坦承、已與和解並賠償,最終判處有期徒刑1年6月。
判決書指出,陳男與小慧為朋友關係,去年1月31日清晨5時許,陳男與小慧一同前往新竹市某越式養生會館,小慧因不勝酒力陷入酒醉狀態,趴臥在按摩床上休息。陳男見小慧意識不清、無法抗拒,竟脫去對方褲子後,從背後對其性侵得逞。
小慧過程中因感覺異樣驚醒,發現陳男趴在身上,當場呼救,陳男隨即停止行為,小慧逃離現場後,前往附近便利商店聯絡友人求助,隨後在友人陪同下驗傷並報警。
法官認為,陳男欠缺自制力,利用被害人酒醉、無法抗拒之際性侵,嚴重侵害他人身體自主權,對被害人身心造成重大傷害。審酌陳男犯後坦承犯行,並已與被害人和解、給付和解金完畢,被害人亦撤回告訴、不再追究,最終依乘機性交罪,判處陳男有期徒刑1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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