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南區營業處一名童姓技術員,2024年10月承辦標案發包時,涉嫌洩漏招標文件給熟識的廠商創毅數位整合黃姓負責人,助其圍標並取得標案,藉此圖利35萬元。新北地檢署依涉犯治罪條例圖利、政府採購法及刑法洩密罪起訴童、黃2人及創毅數位。
起訴指出,2024年10月2日,台電台北南區營業處公告招標預算金額為397萬9500元的「信南大樓ADMS系統擴充更新案」,童男因與黃男熟識,於是涉嫌自2023年7月起至2024年2月間,將應保密的台電招標文件資料洩漏給黃男。
此外,黃男為取得標案,另找2家業者虛增投標廠商家數以符合招標規定,透過童男當內應,誤導採購室人員誤信該標案已達法定3家廠商以上競標門檻。檢調查出,開標後由創毅數位以374萬4600元得標,使創毅數位從中取得約35萬元不法利益。
事後,童男將台電會計組、政風室發現,創毅數位與陪榜業者投標用的文件幾乎一模一樣的契約會核文件審查意見單傳給黃男,護航黃男擬定回覆助其過關,維持創毅數位得標廠商的結果和身分,但2人對於相關犯行均予以否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