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王姓一家五口遇黃金、投資去年集體走上絕路震驚社會,主嫌「李團長」李姓女子以龐氏騙局狠詐王家等12人1500多萬元,檢方起訴求刑15年;審理期間李女全認罪,王家女婿坦言「家人不是不想活,是沒能力再承受」遭李逼入絕境,中院今依詐欺等罪判李11年,可上訴。
被害人委任林瓊嘉表示,中院判11年刑度仍偏低,李女是基於貪圖自己享樂,以製造假債權等方式逼死王家五口,行為相當惡劣。
林認為,本案檢方起訴求刑15年已屬寬宥,加上李女犯後並非馬上坦承,而是後續為了減刑才承認,沒有真誠向被害人、家屬表達懺悔之意,只判11年對被害人、社會都不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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